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既正风肃纪、惩治腐败,又着手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形成,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需要进一步发挥纪律建设的治本作用。
为什么说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
这是由纪律规矩的制度属性和在管党治党中的重要作用决定的。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制度的基本表现形式,因而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全局性等制度的本质属性。
纪律和规矩是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的尺子,是不可逾线的红线和底线,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这个制度首先就是指纪律规矩。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大多数公职人员都是党员。用纪律规矩管住党员干部,就管住了绝大多数握有公权力的人,就为重构政治生态、建设廉洁政治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告诉我们,纪律规矩对党的事业具有根本保证作用。什么时候纪律严明,党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什么时候纪律松弛,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事业就会遭受严重损失。党肩负的任务越艰巨、面临的挑战越严峻,越需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面对“两个一百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我们这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大党,要始终成为带领13亿中国人民奋勇前行的坚强领导核心,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把我们的制度优势发挥出来,不断自我完善、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战胜长期执政条件下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
但是,当前存在的纪律规矩不张导致管党治党不力,已给党的事业发展带来危害。习近平总书记列举的“七个有之”、“五个比如”等问题,都是从现象和案例中抽象总结出来的。十八大以来查办的腐败案件、信访举报的线索、巡视和审计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都表明,“四风”禁而不绝、腐败滋生蔓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破法”必先“破纪”。一起起案例表明,落马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法律底线被践踏,往往是纪律红线一退再退的必然恶果,党员干部最终出“大”问题,往往始于破坏“小”规矩,把纪律规矩当成随意拉扯的“橡皮筋”。一顿饭、一包烟、一次批条等“小问题”看似不起眼,却违反了纪律规矩,也由此种下了腐败的“种子”。
“破纪”由无视纪律规矩肇始。不久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今年2月全国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从环比数据看,“四风”整治持续推进,但在有些问题上,“四风”顽疾依然存在,其中公款吃喝不降反升,2月较1月上升了29.89%。这说明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把禁令当“耳旁风”,我行我素。事实说明,谁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谁就有可能成为违纪者,成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制造者、参与者、推动者。
因此,只有加强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法律前面,强化党员干部的红线、底线意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有效堵塞“小问题”酿成大祸害的漏洞,改变腐败发生、发展的轨迹,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
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始终贯穿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依规治党,握紧纪律规矩这把尺子,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可以说,认识到纪律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就认清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找准了努力的方向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