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戒毒系统“五项措施”强化警务督察工作

03.11.2015  15:47

 

今年以来,省直戒毒系统认真学习贯彻《2015年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要点》、《安徽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警务督察工作的通知》,把警务督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扎实推进警务督察工作。

(一)注重组织领导,增强警务督察工作的保障力。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局所两级均成立了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南湖、宝丰两所设有专门的警务督察机构,其他四个戒毒所自2014年纪检部门推进“三转”后,警务督察工作职责相继划入政治处,并根据工作需要,在基层大队设有兼职警务督察人员。二是坚持高标准配备专兼职队伍。上半年为贯彻落实司法部《2015年司法行政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要点》及洪禹候厅长关于警务督察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省局建立了全省戒毒系统警务督察人才库,系统各单位也按照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形象良好的标准配备专兼职警务督察人员,为常态化开展警务督察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保障。三是坚持“以督代训”提升素质。省局借助警务督察人才库有计划地协调基层警务督察人员参与跨地区、跨单位督察,为各单位搭建了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平台。

(二)完善保障机制,推进警务督察工作的制度化。一是制定下发《2015年下半年省直戒毒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计划》,从制度上全面规范和保障警务督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减少督察的随意性和主观性。二是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细化警务督察制度和措施,通过不断加强警务督察制度机制建设,实现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体系化的转变。三是局、所两级领导亲自带队,经常深入基层开展现场督察,并且谋划“联合督察”,整合督察资源,充分发挥政工、纪委监察、管教、生产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抽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既弥补人手少、力量不足等缺陷,又有效提升了督察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三)拓展督察形式,坚持警务督察工作的常态化。一是坚持日常督察+重点督察。系统各单位在坚持常规督察检查的同时,还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督察工作纳入常规、例行性检查,重点突出执法执纪、公车管理、廉洁自律等情况检查。二是坚持专项督察+综合督察。对上级部署和厅局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项行动,系统各单位对落实情况坚持实行专项督察,同时对民警的着装、安全生产、文明执法等开展经常性的综合督察,确保民警警容严整、生产安全、严格公正规范廉洁执法。三是坚持现场督察+网上督察。现场督察以工作人员到现场开展明查暗访为主;网上检查主要通过利用电话抽查、查看视频监控系统,对违规行为实行声音、影像“留痕”记录,有效强化了警务督察的震慑力。

(四)做好结合文章,提升警务督察工作的有效性。在开展警务督察过程中,全省戒毒系统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和单位党委中心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活动、专项工作,结合政法干警心价值观、科学戒治基础年、双严、双清、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会同纪检、管理、教育、生卫等部门开展督察活动,包括对重大警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执法执纪、教育矫治、警容风纪和突出问题的跟踪督察等。通过不断拓展督察方式,丰富督察内容,营造了“大督察”的工作氛围。

(五)突出教育防范,发挥警务督察工作的保护作用。在警务督察中,针对民警队伍中存在的苗头问题坚持法纪教育,提醒在前;对典型性问题坚持警示教育,鸣钟在前;对倾向性问题坚持谈心教育,疏导在前。以教育为先导坚持“四个必谈”:即在思想认识有偏差时必谈;在工作中遭受挫折时必谈;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必谈;在获得荣誉时必谈。时刻敲好执法执纪“耳边鼓”,民警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巩固加强。今年以来通过这样的告知谈话、诫勉谈话、限期整改谈话等预警谈话形式,既维护了执法执纪的严肃性,又对干部职工的政治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保护作用。

(省戒毒局、厅人事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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