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监狱820名服刑人员高墙内参加人大选举[第359期司法连线]

12.01.2017  18:34

2016年12月31日,在宿州监狱大墙内, 34岁的服刑人员刘某在投票箱投入自己填写的选票后,直言“很新鲜”。当天,宿州监狱820名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和监狱民警职工作为西关街道第三选区的选民,投票选举了新一届监狱驻地所在的埇桥区第十届人大代表。

      “虽然没有人身自由,但依然感受到被尊重,感受到社会和政府没有抛弃我们。”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张某说,通过此次投票活动,今后会珍惜和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不少人听说服刑人员要参与地方人大代表的投票都觉得很惊讶。实际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仍有选举权。”宿州监狱政委朱光辉表示,人大代表选举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被关押接受服刑改造,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有权参与选举人大代表。

此前,监狱已专门组织服刑人员对《宪法》和《选举法》等法律进行了学习和讲解,将候选人的个人简介、工作情况等资料发放到每个监区,供服刑人员参阅和了解。(李由)

来源:2017年1月12日安徽法制报第359期司法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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