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第314期司法连线]

05.03.2015  17:42
2014安徽司法行政年度榜样人物 榜样的力量[第314期司法连线]

当春花绽放,2014年度安徽司法行政年度榜样人物揭晓榜单,一个个名字亦如星光般璀璨。

何为榜样?“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榜样,是烧旺的火炉,传递着温暖;如投下的石子,激荡了湖面;是飘扬的旗帜,指引着方向。

榜样是资源,亦是力量,让人昂扬,催人奋进,在潜移默化中,以其淳厚的内在品质,去改变人们的认知;用深深烙下的生命印记,让行走中的人们不再迷茫。

星光闪烁,是法治精神的光辉。在他们的身上,究竟有什么样的故事震颤了我们的心弦?

朱儒玲,一名年轻的司法所长,他所在的乡镇是蚌埠最大的乡镇之一,24个行政村,7万余人口。领导视察,几次见不到他,因为他在调解村民纠纷。在他心中,百姓比领导大,工作比接待领导重要。就这样忙碌,忘我工作直到生命尽头,他没有存款,没有自己的房子,甚至没有一张家庭合影,可他却在群众心中留下一座丰碑。2014年8月司法部追授他为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他们中还有10多年坚守在“艾滋病”犯监区岗位、矢志不渝地探索艾滋病犯治疗和管理方法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监狱民警谢伟;有常年奉献在戒毒矫治前沿阵地,严把毒品渗透第一关,并任劳任怨、默默无闻耕耘在服务戒治 “三自业”一线的戒毒民警陈国平;有普法工作者、“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公证员、“最美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和警院教师……

他们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行业各领域的杰出代表,是我们身边的典型,是全省监狱戒毒人民警察、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学习的榜样。

他们是法治建设的基石,是推进法治安徽的重要力量,是人民安康的保障,因为有他们,我们才能看到更多人展露笑脸。

有人说,播撒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播撒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撒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撒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

当越来越多的榜样传播法治精神,当你我都养成法治的习惯与性格,如此而行,法治安徽还会远吗?

谢伟:与“”同行的“白衣”警察

男,33岁,安徽省淝河监狱第二监区民警。十年间,屡次与“艾滋病死神”擦肩,为我省艾滋病服刑人员集中收治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从警第一天起,便与“”同行。他曾被艾滋病服刑人员患者的血液溅到眼部,却依然专注实施抢救;他的论文为管理和救治艾滋病服刑人员提供了借鉴经验;他是“80后”,却已赢得了多项荣誉。

他说:“作为监狱人民警察和医生,我的工作就是帮助那些患病的服刑人员重获健康,悔过自新,向崭新的生活迈进。”没有豪言壮语,却散发出信念的光芒,他用青春的激情唱响了监狱人民警察之歌。

陈国平:播撒希望的戒毒民警

男,43岁,蚌埠戒毒所五大队民警。 20年的戒治工作,练就一双 “火眼金睛”,通过学员的眼神、话语和身体状况,他就能分辨学员吸食毒品的种类、犯瘾程度。

他用专业知识,实现了戒毒所内生态种养技术,他将监管区的空地,改造成高产菜园,满足学员食堂自给,丰富学员餐桌,他还让百余名戒毒学员在回归社会时,成为了种养技术能手。

在教授农艺时,引导戒毒学员体会劳动的快乐和幸福,在蔬菜收种的过程中,也将希望的种子播撒进学员心里。

戴萍芳:送“”进村的“普法大婶

女,51岁,宣城市郎溪县依法治县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普法”17年,她不厌其“”,不畏其“”,只为看到村民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笑脸。

她坚信“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她以百姓身边人身边事向村民释法,将法律知识和服务送到村民家里,村民说,不懂法律的“睁眼瞎”给戴主任治没了。看到村民质朴的笑脸,她的内心无比充实和快乐,继而又演变成一种信仰,促使她在普法路上前行。

普法,从“二五”到“六五”,她也从斗志昂扬的“普法姑娘”变成了激情澎湃的“普法大婶”,当有人问她,17年了,为什么依然激情常在?她幽默回答,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我将热情燃烧你可知道?

杨士斌:情系西北的法援律师

男,42岁,安徽大鸣律师事务所律师。连续三年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行动,远赴大西北,传播法治精神,为偏远地区的民众送去法律服务。

他,奔走相助,让一名身怀六甲的妻子找到了“失踪已久”的丈夫;他正义援助,让痛失爱子的老汉得到商家经济补偿;他用爱心,让失足少年得以重返校园。

提供法律服务,更注重树立百姓法治的观念,因为他知道“造血”强于“输血”。

愿爱心长存,善心永驻”,他说:“西部偏远地区,律师资源匮乏,有更多的弱势群体,在这条公益道路上,他会一直走下去”。

李飞跃:专注“公信”的公证员

女,55岁,合肥市中安公证处二级公证员。30年执业经历,她用执着与专注维护公证公信力,她坚持热情服务,规范执业,以“公证”诠释“公正”。

哲人说,一辈子能把一件事做好,就很了不得。人生有限,她用30年的时间,把公证工作当成一种追求,一种快乐,一种享受。她让怀有私心的继承者与兄弟姐妹握手言和;她及时公证,让在国外务工死亡者的亲属获得赔偿;她上门服务,为特殊人群和困难家庭送去温暖……

她说,我不聪明,能做好这件事就不错了,甚至还都没做好。没有惊天动地、可歌可泣,有的只是一份面带微笑的坚守。

朱儒玲:随叫随到的“和事佬

男,36岁,生前任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司法所所长。在人生的最后时光里,他仍忘我工作直到生命尽头,从被检查出身患肝癌晚期到离世仅仅40天。

一份执念,化成一种精神,一片赤诚,树立一座丰碑。局长来访,他上演“空城计”,因为他在纠纷调解现场;病痛折磨,他顾不上自己的身体,因为他要维护的是24个村庄,7万多人的和谐与安宁。6年时间里,他调解纠纷1100余起,化解群体性事件1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他被群众称呼为家门口随叫随到的“和事佬”。

又是一年春好时,而他的时光却定格在2014年的春季之初,他用36岁的青春年华,谱写出一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奉献之歌。

王热爱:热爱社区的人民调解员

女,50岁,安庆市迎江区华中路街道光荣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16年社区调解工作,她总结出 “三心三公三交融”的调解“真经”,也成为群众眼里的贴心人。

面对即将被引爆的液化气瓶和因情绪失控高举的菜刀,她选择无惧,最终成功将事态转危为安;她用真情实意化解矛盾,靠执着不懈促进和谐,以公平正义维护群众权益;真心、细心、耐心,公正、公平、公道,法、理、情交融是她的调解诀窍。

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热爱生活,热爱社区,16年的风风雨雨,1100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她凭着一份责任,一份奉献,一步一个脚印,在她的身影背后,社区远亲近邻“”了,社区居民家“”了。

尚启文:弱势群体的法律依仗

 

男,46岁,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铁肩担道义,情意暖人心,他怀着满腔热忱,向弱者伸出援助之手,为他们撑起一片法治的晴空。

他手握 “”兵,惩恶扬善;他扶弱助残,传递社会温暖。他并不厚实臂膀,让困难群众倍觉坚强;他不算高大的身影,却让求助者看到了希望。

作为一个市的法律援助负责人,其多项创新做法被省厅推广,从事法律援助10年来,他还亲自办理法援案件286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000多人次。有人问他,你面对那么多求助者,不烦吗?他说,恰恰相反,因为我的工作,换来的是他们欣慰的笑脸,也让这个社会更加美好。

李文华:心有公正的司法鉴定人

女,54岁,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所长。在她词典之中没有 “中庸”一词,是非面前,她只选其一。她的工作就是要鉴定事件背后的是非曲折。

是与不是,非同小可;罪与非罪,人命关天。作为一名司法鉴定人,她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对事实作出鉴别和判断,永远站在事件最真实的一面,以专业素养和科学技术,为被鉴定人出具严谨、科学的鉴定结论,即使面对威胁恐吓,也无所畏惧,因为她心有公正,气自浩然。

19年来,她参与鉴定3000余例,主持鉴定千余例,无一例投诉,得到了被鉴定人、同行与社会普遍认可。

王芸:创新教学的警院教师

女,44岁,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政治理论部副教授。师生互动,开放课堂的教学模式,有效传播法治精神,让法治之花盛放在学生心田,馥郁四方。

教学有法,法无定则,她以学生为主体,在开放的课堂上,师生共同探讨时代、社会和人生话题;头脑风暴、思想碰撞、情感交流、心灵共鸣、智慧分享,不一样的课堂,带来的是不一样的教学效果。学生说,每一次的课程,都是一次感同身受的难忘经历。

20年的教学生涯中,她坚持“身正为师,学高为范”渗入式的教学方法,潜移默化地将法治精神植入莘莘学子心中。

稿件来源:2015年3月5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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