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警告“玩失联”撤销缓刑被收监[第310期司法连线]

25.12.2014  19:46

祁门讯“现在宣读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2014)繁刑执字第00108-1号刑事裁定书……” 12月17日上午,祁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在该县社区矫正中心,向社区服刑人员胡某宣读了繁昌县人民法院对其执行收监的裁定书。

今年4月,家住祁门县的胡某因盗窃罪被繁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5月20日,胡某如期来到祁门县司法局报到,并被指派到祁红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司法所工作人员鼓励他要改过自新,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监管规定,融入正常社会生活。但是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胡某不服从司法所监管,时常不请假外出,被警告三次,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多次提醒他要遵守相关规定,并派工作人员多次上 门与其沟通,但是,受到三次警告的胡某仍不悔改,先后关闭监控手机8次,玩起“失联”。 11月6日,祁门县司法局经过认真审查后认为,胡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应当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于是向繁昌县人民法院建议撤销胡某的缓刑,同时将该建议抄送祁门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12月17日,繁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胡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时常不请假外出,警告三次仍不悔改,严重违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撤销缓刑,并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拘役6个月。(胡日芳 蒋紫莹)

稿件来源:2014年12月25日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