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派出第二批省级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

19.04.2018  10:22

        2018年4月17日下午,安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了第二批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与入驻省级社会组织工作部署会。此举标志着在2017年派驻第一批10名党建指导员的基础上,第二批省级党建指导员正式派出。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暂行办法》(皖社党〔2017〕1号)文件,对党建指导员入驻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明确,重申了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对社会组织支持配合党建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肖明英代表党建指导发言时谈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出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感到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开展党建工作中要以综合党委的要求为标准,协助社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以提高党组织覆盖率和已建党组织的组织力为目标,加强自身要求,切实履行好党建指导员职责,发挥指导作用。省典当行业协会顾问徐良富发言时表示,社会组织不管是在管理上还是在组织运作上,相比较机关单位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为有效发挥党组织作用,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十分必要。省石油流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邹忠发言时表示,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体现了综合党委对协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组建党组织也是各社会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要积极主动地支持和配合好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工作,争取尽快按照要求组建党组织,开展好协会党建活动。

          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副书记阚家安指出,第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已派驻一年,从目前工作效果来看,成效明显,成绩斐然,社会组织反响良好,说明派驻指导员入驻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派驻第二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是推动当前我省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是推进“两覆盖、筑堡垒”专项行动有效落实的必要措施,也是让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在社会组织扎根生效的重要手段。各党建指导员和社会组织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知;二要互相配合,互相督促,共同推进党建工作;三要共同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要在党建促会建、会建带党建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四要及时沟通协调,互通有无,重大事项及时向综合党委请示报告。党建指导员在开展党建工作的同时,也要融入到社会组织的建设发展之中。

          会后,第二批9名省级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和入驻的27家社会组织分别进行了座谈交流,进一步沟通情况,协商工作思路和打算,立即启动开展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