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

30.06.2018  04:34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继续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根据环办生态函【2018】328号文要求,6月21-27日,省环保厅组织对泾县、旌德县、宁国市、芜湖县、潜山县和岳西县创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进行了评估考核。省环科院派员参加了评估考核工作。

评估考核组现场检查了各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发展和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并结合创建指标查阅了有关档案材料。考核组根据创建材料准备以及现场核查情况向相关市县反馈了评估考核存在问题,要求各地进行相应整改和完善工作,力求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