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二轮省环保督察正式启动

02.08.2018  15:33

8月1日,省政府召开2018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会议,副省长何树山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环保厅副厅长罗宏通报上一轮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关情况,介绍2018年省环保督察工作安排。会议部署对合肥、亳州、宿州及沿江5市分两批开展督察,宣布第一批合肥、亳州、马鞍山、安庆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名单,并进行工作培训。

何树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开展省环境保护督察,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提高生态环保意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众生态福祉具有重大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环保督察工作。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工作,都将环保督察工作列入其中。每次的环保督察结果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何树山强调,各地、各部门特别是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督察组各位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切实增强做好环保督察、建设美丽安徽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充分总结上一轮督察工作的经验,积极学习借鉴中央环保督察的成功做法,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抓住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推动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强化生态环保意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低碳生态经济,努力推动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被督察市要将配合督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罗宏指出,此次环保督察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督察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等。二是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对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重信重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督察,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察。三是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生态环保领域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的情况,予以追责问责。

工作培训阶段,罗宏详细介绍了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