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一年减免抵退544亿元 税收优惠惠及皖企

15.02.2017  04:05

(20170213《中国税务报》头版刊载  记者:周明俊  通讯员:徐苗苗)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国税局获悉,2016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办理各项税收减、免、抵、退税额544.5亿元,相当于国税收入总量的29%。

自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来,公司发生的几乎所有费用支出,都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增值税,这大大减轻了我们的增值税税负。”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樊星告诉记者。

据统计,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中国联通亳州分公司实际每月平均应承担增值税167万元,较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前月均减少56万元,税负下降了34%。

据了解,随着营改增及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营改增降低企业税负、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效应得到了充分显现。2016年,全省累计减税105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因税制转换直接减征增值税54.85亿元,纳税人在购进服务时增加进项税额抵扣减征增值税40.25亿元,纳税人随增值税减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费近10亿元,超过98.7%的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

这次要不是国税局提醒,一个优惠‘大红包’就从眼前溜走了,那我们企业就亏大了。”池州市石台县华光清溪水电有限公司会计人员张军说。

华光清溪水电有限公司是一户从事小水电的企业。该企业自行申报2015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4.16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6.03万元。石台县国税局税源管理科佘国富在对该企业汇算清缴审核时,发现该企业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但企业未申报享受。佘国富马上电话联系该企业会计人员,告知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随后上门辅导企业重新申报,及时为企业退税1.8万元。

安徽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陈丛俊告诉记者,为了使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福利,省国税局取消了税收优惠核准、审批,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直接享受。同时,省局推行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却没有申报享受优惠政策的,逐户核实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原因,帮助企业及时办理补充申报等手续。2014年~2016年,全省国税系统累计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23.84万户次,累计减税11.06亿元。

在淮南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来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中国化学工程建设第三公司郑会计说:“我们公司是一类出口企业,今天申报出口退税,明天下午就能办结,两个工作日退税款就能打入公司账户,比过去至少快半个月。

依据“严控风险,企业自愿,逐步推进”的原则,安徽省国税局对各管理类别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开展分步试点,加快推行无纸化管理。目前全省共有一类企业316户,办理退(免)税82.44亿元,占同期全省总额的48.4%;其中办理退税64.53亿元,占同期全省总额的47.5%。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后,办结退税时间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

安徽省国税局副局长胡立文告诉记者,国税机关不断加强对出口退税进度的考核和督查,不断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自去年9月起,在全省一类出口企业中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实现了申报、审核和审批网上办理。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办结率达91.8%,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