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银税互动”列入安徽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30.09.2015  15:19

(载于2015年9月25日《中国税务报》2版,记者:周明俊,通讯员:陈品)

 

 

近日,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重大战略举措,将“税融通”业务等“银税互动”服务列入安徽省委、省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一项决策部署,作为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措施。

据悉,为助力小微企业突破融资瓶颈实现优化发展,安徽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精神,由安徽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信用担保集团8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实施“税融通”业务的若干意见》,将“税融通”业务开展的对象由A类纳税人扩展到B级以上纳税人,扩大了政策覆盖面;明确“税融通”业务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基准贷款利率的20%,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有效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并将“税融通”业务的贷款风险补偿纳入安徽省银政担“4321”风险分担体系,由省财政每年安排30亿元担保类资金,当小微企业无法按期还本付息时,由政策性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贷款银行以及贷款企业所在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共同分担风险,提高商业金融机构参与“税融通”业务的积极性。安徽省还建立由上述8个部门参加的省、市、县三级联席会议机制,共同审议确定符合“税融通”要求的企业名单及其信用担保额度。

安徽省国税局和地税局通力合作,指导基层税务部门积极与当地业务经办银行、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做好“税融通”业务所需各项工作。目前,安徽省国税局已经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省级分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全省累计向150多户小微企业发放“纳税信用贷款”近2亿元。

据安徽省国税局局长龙岳辉介绍,未来,他们将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让所有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金融类机构都参与其中,为纳税人提供更多选择,同时进一步完善“银税互动管理系统”,让纳税人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税融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