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县(市、区)荣获"安徽省旅游强县"称号

10.02.2017  09:06

  记者2月9日从省旅游局获悉,经过综合衡量评定,全省16个县(市、区)近日被授予“安徽省旅游强县”称号。

  我省《旅游强县(市、区)评定规程》提出,旅游强县是指旅游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政府主导机制健全,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良好,旅游服务设施完善,旅游服务水平较高的县(市、区)。旅游强县必须具备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拥有多于2家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发展3个以上优秀旅游乡镇、互联网通信环境良好等条件。此次入围旅游强县的单位分别是:黄山市黄山区、歙县,阜阳市颍上县,安庆市潜山县,六安市金寨县、舒城县、霍山县、金安区,池州市贵池区、青阳县,合肥市庐江县、肥西县,宣城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宁国市。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大力实施“3311”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到2020年,创建30个旅游强县(市、区)。

原标题:16个单位跻身安徽省旅游强县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张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