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108个县级中心、1.5万余个村级工作站建成

16.02.2015  08:55

  16个市、103个县(市、区)单独设立社区矫正机构;108个县(市、区)建成社区矫正中心,15644个社区(村居)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记者日前从省司法厅获悉,2014年,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从健全执法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提高保障能力、提升矫正效果入手,扎实做好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再犯罪率持续控制在0.11%以下,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

  2014年,我省出台《加强罪犯交付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分工和制约机制;制定《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治安处罚适用、抓获与送交执行、脱逃追捕、临时羁押、收监执行等作出具体规定;编印《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大纲》,指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和教育矫正工作。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选派108名监狱戒毒民警到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挂职,通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岗位政策,全省招聘专职社会工作者460名,招募社会志愿者4.3万人,打造一支专辅结合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着力提升教育矫正效果,开展“黄丝带社区矫正帮教行动”184场次,参与人员7643人次。 2014年全省分别建立就业、教育、社区服务基地531个、722个、1706个,组织集中教育32.6万人次,社区服务31.4万人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2.1万人次、技能培训9820人次。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去年一年落实低保700余人次,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就学指导1.1万人次。(通讯员 彭继友 记者 李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