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2018年第四次会议

29.11.2018  15:12

  2018年11月27日上午,安徽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党委会。会议研究审批了三家社会组织申请单独组建党支部,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3家社会组织申请单独组建党支部事宜进行了讨论审议,对拟任支部书记进行了严格把关审核。经过投票表决,申请的3个单独组建党支部符合组建条件,批准成立党支部。分别为:中共安徽良善公益发展中心党支部、中共安徽省户外运动协会党支部、中共安徽省生态农业产业商会党支部。

  会议指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行业协会商会要通过政策宣传解读、经济形势分析等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宣传好,帮助企业家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真正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二要提高服务会员质量。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要注重拓展服务渠道,充实服务内容,力求服务实效,为会员提供更多实惠、更加丰富、更为快捷的优质服务,以更加有力、务实管用的举措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三要强化社会组织协商。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桥梁纽带和助手,要注重搭建联系平台,架好“”、建好“”。四要引导企业苦练内功。要引导民营企业走实业报国、主业立企之道,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打造质量品牌,努力把企业做强做优做久。

  会议认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

  会议要求,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要认真践行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宗旨,加强自身建设,加快转型升级,自觉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一要坚持正确发展方向;二要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三要推进自身转型升级。

  各社会组织党组织,一要加强对《条例》学习培训,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着力提高党支部的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三要强化按《条例》抓党建意识,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