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勇厅长深入社会救助处调研并就社会救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5.04.2018  10:53

        4月23日上午,厅党组书记、厅长于勇来到厅社会救助处亲切看望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座谈调研,现场指导研定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勇厅长逐一询问处里工作人员的工作及家庭情况,认真听取了社会救助处前一阶段工作汇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对当前和今后社会救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于勇厅长提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把民生工作和社会治理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两大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改革发展成果正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九大指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要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构建功能完善、统筹衔接、务实管用、兜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民生保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共奔小康。

          于勇厅长提出,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安排。社会救助工作之所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与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是因为它不仅是社会保障体系中最基本、最悠久的制度安排,也是肩负免除国民生存危机、维护社会底线公正、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国家治理机制。今天的社会救助非历史上的社会救助可以比拟,它是一个包含了多个救助项目在内的制度体系。包含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以及其他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系统相比,社会救助提供的是最低保障。因此,社会救助面向的是低收入的困难群体、天灾人祸中的不幸者,以及因其他各种原因陷入生存危机与特殊困难而无法自拔者,他们构成了当代社会极需要政府与社会援助的弱势群体。解决了他们的生计问题,便是解决了保障民生的短板问题。

          于勇厅长指出,社会救助工作是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的基础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社会救助工作任务的时代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应当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更加多元化,正在从温饱型物质需求,向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心理等多方面延伸。应当看到,社会各界对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实施,建立建全完善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和有力抓手,是实现共享发展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运用互联网+的科学手段,精耕细作,履职尽责,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才能不辜负党和政府的重托。

          于勇厅长指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是弱势群体的热切期盼。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给群众带来了实惠和财富,但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贫困总是存在的。尤其是当前正处于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贫困群体的数量和贫困程度仍不可低估。由于自然灾害、生存环境和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原因,生活无着、看不起病、子女上不起学、无房居住等困难群众还大量存在。他们迫切希望改变自己的生存状况,迫切需要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迫切需要民政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对于缩小不同社会成员和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从以民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性,要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按照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于勇厅长指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事关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民政部门的形象。社会救助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了是大好事、大实事、大善事,抓不好会直接损害困难群众的切实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也影响民政部门自身的形象。尽管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不时被媒体披露的弱势群体遭遇不幸或者灾难性后果的案例,表明一些地方还有应当被救助者未能够获得有效救助,作为保底性的社会救助制度依然存在着不足与缺漏,它对整个社会造成强烈的心理冲击,构成了公众情绪及对社会公平认可度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主动谋划,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抓好抓实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织密兜牢民生底线案,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持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针对即将开展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于勇厅长强调,民政部在全国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重要安排。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抓好抓实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民政部决策部署,积极谋划方案,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推动落实。一是要突出重点。要紧盯重点对象(乡村干部、民政工作人员),紧抓重点领域(扶贫领域、国家省级贫困县),紧控关键过程(申请、审核、审批全过程),围绕“四个意识”强不强、责任落实到不到位、作风建设实不实、低保政策精准不精准,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确保农村低保政策执行到位、规范运行。要把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全省社会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重点工作的落实,带动全面工作的开展。二是要抓住契机。要抓住这次专项治理的契机,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社保兜底,结合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查、农村扫黑除恶、村(居)委会两委换届等工作,梳理农村低保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谋划,健全机制,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即该进来的没有进来、该出去的没有出去,不该进来的进来了、不该出去的出去了,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被遗漏,确保取得成效。三是要加强领导。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进一步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民政部门要利用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充分运用扶贫工作力量,借鉴扶贫工作经验,参照扶贫工作有效做法,以对象精准、程序精细、工作务实、推进扎实、群众满意为要求,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于勇厅长要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社会救助处要按照民政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推进措施,报驻厅纪检监察组同意后下发执行。同时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克服官僚主义,力戒形式主义,真正负起责任,采取切实措施,迅速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最后,于勇厅长殷切希望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同志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树立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救助制度,日益健全运行机制,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助力脱贫攻坚,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贡献出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