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意见 确保中小学教师待遇及时足额保障

30.08.2018  12:57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7月20日讯(记者:陈晨)      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政策落实挂钩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我省将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中小学教师待遇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方向、作为各级财政教育资金的优先支出重点、作为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优先安排领域。

  为充分调动市县政府优先保障教师待遇的积极性,我省将采取激励约束相结合的方式,将中小学教师待遇与财政体制补助基数挂钩,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教育支出结构调整不到位,导致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地区,扣减财政体制补助基数;同时,将中小学教师待遇与均衡性转移支付挂钩,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较好的地区,增加其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地区,减少其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我省还将把中小学教师待遇与调资转移支付增量挂钩,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较好的地区,增加其调资转移支付增量补助;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地区,扣减其调资转移支付增量补助。另外,还将把中小学教师待遇与教育转移支付挂钩,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较好的地区,增加相关教育转移支付补助;对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不到位的地区,予以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