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教育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暨乡村教师和“三区三州”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大会发言

30.08.2018  12:57

8月27日至28日,教育部召开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暨乡村教师和“三区三州”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根据会议安排,省教育厅副厅长金燕重点介绍了研制出台实施意见、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和支援“三区三州”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和工作经验。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一系列批示,要求研制出台实施意见,抓住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出台政策举措,大力推进安徽新时代教育事业公平优质发展。

我省实施意见按照贯彻中央精神、体现安徽特色的要求,结合省情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新时代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振兴教师教育,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制度,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和“无校籍管理”制度改革,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落实市县教师招聘主体责任,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启动“智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扩大“定向公费培养乡村教师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开展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对我省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出总体部署。

我省实施意见在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方面,明确了“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刚性要求。同时,省政府印发《关于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政策落实挂钩的实施意见》,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实现与财政体制补助基数挂钩、与均衡性转付挂钩、与调资转移支付挂钩、与教育转移支付挂钩,压实了市县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的主体责任。

我省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面推进“县管校聘”和“无校籍管理”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打破职业发展的“天花板”,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倾斜,特级教师实行乡村教师单独切块评审。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优先补充乡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从2014年起,实行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全省统一笔试,累计招聘6万人。实施“特岗计划”,每年为农村学校补充约3000人。从2016年起,实施定向培养“一专多能”全科型乡村教师制度,每年培养约2500人。聚焦乡村教师,推进“国培计划”实施改革,构建“省级规划、市级统筹、县区落地”的教师培训运行机制和高校(远程培训机构)、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校本研修“四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夯实县区和学校教师培训的主体责任。

安徽省大力支援“三区三州”教师队伍建设,印发《安徽省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支教。2010年以来,共选派382名教师赴新疆皮山县对口支教,先后接收新疆皮山县410名骨干教师来皖跟岗培训。2016年以来,先后选派三批“组团式”和首批“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教育人才150人到西藏山南市对口支教,并接受45名西藏山南市骨干教师来皖跟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