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求做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16.05.2014  22:33

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市、各部门做好我省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

省政府指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规范做好全省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并将规范公开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省规范公开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的指导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