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女误写一字 一毛钱官司撤诉

08.05.2015  18:16

  宣传海报上价格为5.9元的酱骨头,餐厅结账时却收了6元钱。较真的顾客为了这一毛钱,将餐厅告上了法院。“一毛钱官司”前天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公开开庭。作为被告的花千骨五彩城店以及其隶属的安徽同庆楼餐饮发展有限公司都没有到庭参加诉讼,而原告吴女士则因起诉被告的名称写错了一个字,于是提起撤诉,准备另行起诉。

  原来,今年1月份,吴女士和朋友到省城合作化南路的华润五彩城就餐。在花千骨的店面门口,广告牌醒目标注“招牌菜酱骨头5.9元/根”。吴女士和朋友进入花千骨就餐,而且点了三根酱骨头。

  等到结账时,吴女士发现,餐厅出示的账单上,将招牌菜酱骨头以6元/根的价格收费。在与餐厅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吴女士向辖区的合肥市蜀山区南七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但是,在管理所的多次协调下,双方还是没有握手言和。

  吴女士较起真来,直接将就餐的餐厅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退还每根酱骨头多收的一毛钱,以及因为维权给自己造成的交通费、误工费约1300元。

  吴女士说自己曾多次想与对方友好协商,但是却没有得到回应。因此,她希望法院给个公正判决。

  但是,因原告起诉的被告名称写错一个字,吴女士目前已提起撤诉,准备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