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接受人民日报数字安徽采访

12.03.2018  03:11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围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推动贫困村增强‘造血’功能”,接受人民日报数字安徽记者采访。

罗建国说,在基层调研时,与一些村干部和群众交流中能真切地感受到,随着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等工作的深入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村民以及贫困户增收明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基层群众对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更加拥护。

罗建国介绍,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对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作出了统一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探索实践,及时出台《关于加强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同时,统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改革试点等工作,大力推动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在谈到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具体效果时,罗建国用一组数据进行了阐述,他指出,2016年,省财政统筹下拨资金近10亿元,在全省遴选300个村开展国家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当年年底170多个试点村已实现收益2111万元,村集体增收1105万元,农民增收1527万元、贫困户增收532万元。2017年,省财政在全省遴选20个县(区)继续开展试点工作,统筹安排资金近7亿元,带动718个试点村集体经济增收4093万元,村民增收3613万元、贫困户增收1152万元。

罗建国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支持推动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是进一步支持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工作中统筹推进,健全完善财政税收、土地、金融、人才等政策体系建设,为村级集体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在资金扶持和政策制度上给予有力保障。二是牢固树立市场的理念,坚持政府财政引导、经营主体负责、市场社会推进、百姓群众参与,支持各地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的组织形式,因地制宜建立村集体组织合作社,积极引进经济实力强、经营效益好、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大户,推动村集体和农户以资金、资产、资源等入股,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实现农户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发展、基层组织加强的共赢局面,着力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由“输血”向“造血”转变。三是支持强化村级组织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的组织管理力,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金分配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公开机制,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建立阳光廉洁的村级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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