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老龄委首次印发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要点

25.07.2018  12:06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正式下发,这是省老龄委首次编制印发工作制度和工作要点。

          《工作制度》包括一项总则和会议、汇报、督查等三项具体制度,旨在加强对全省老龄工作的领导,强化老龄工作部门为老服务的职能,建立健全职责清晰、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明确,省老龄委是省委、省政府主管全省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其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并负责与成员单位的协调和联络。省老龄委实行主任负责制和全体会议制度。主任主持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并向省委、省政府负责。委员会成员单位实行联络员工作制,联络员通常由各单位负责相关老龄事业发展的职能处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开展老龄工作的情况和下一年度老龄工作计划安排意见向委员会书面报告,并及时向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本单位老龄工作的动态和情况。根据《工作制度》,我省贯彻落实老龄法律法规情况,可提请省人大、省政协进行全面检查、视察;贯彻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等涉及老龄工作全局的工作,由委员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或责成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提请省委、省政府进行专项督查。

            《工作要点》指出,2018年全省老龄工作系统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老龄事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全国老龄工作会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整体决策部署,聚力聚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重要领域制度改革与创新、为老公共服务、老年法制保障、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老年人融入社会、事业发展基础建设等7大领域,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努力实现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工作要点》确定了省老龄委全年99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职的老龄工作大格局,推动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逐一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具体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责任单位。共有18家成员单位承担牵头责任,37家成员单位全部承担具体工作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老龄工作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要精神,今年省老龄委在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构建老龄工作大格局方面做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年初,在省老龄办积极努力下,比照全国老龄委构成并借鉴兄弟省(区、市)做法,经反复征求意见,并经省政府同意,省老龄委新增省委老干部局、省高院、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法制办、省残联、中国民航安徽监管局等10家单位为成员,成员单位数量达到37家。与此同时,重新核定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实调整了省老龄委组成人员,并确定由各单位负责相关老龄事业发展的职能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老龄委联络员,老龄委力量得到了有效增强。今年3月下旬,召开近年来首次省老龄委全体会议,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张曙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老龄委37家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