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布

07.11.2014  07:53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省政府以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为核心,在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决定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日前,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8月份以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精神,致力于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进行了清理规范,编制了《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采取保留、取消、缓征和降标等措施,重新确定了将在省级或全省实际执行的涉企收费项目,并明确了服务责任和监管责任,以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日前,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在安徽省政府门户网(http://www.ah.gov.cn/)、安徽物价网(http://www.ahp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11月7日-13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实名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