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范发布

16.11.2016  15:36

11月9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一项长期重要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实施省“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顺利实施省“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