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探索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安徽法制报]

06.01.2017  00:02

本报讯 2017年1月3日,记者获悉,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探索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媒体公益普法由“软任务”向“硬指标”的转变,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意见》指出,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纸杂志社,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的主办单位,移动通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等,要切实履行媒体普法社会责任,利用各类媒介或平台,重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内容。

为确保媒体公益普法取得实效,《意见》要求建立公益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组织、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公益普法广告作品库,定期召开各类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和当地主流媒体参加的联席会议,开展媒体公益普法点评通报。各地要确定本地主流媒体名单,进一步明确主流媒体开展公益普法任务。

此外,还要建立公益普法备案制度和考评机制。各类媒体要制定年度专门宣传计划,报主管主办单位及本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行业监管部门考核,将媒体公益普法开展情况作为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履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7年1月5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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