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戒毒局严格规范省外培训考察学习

27.03.2018  09:03


一是 从严控制外出培训考察活动。组织人员省外培训考察,必须有明确的培训考察目的和实质内容,严禁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组织各类培训考察活动。从严控制在外省组织培训考察,严格控制批次、人次及时间,并由省局政工部门审核。 二是 从严执行审批备案制度。组织人员省外培训考察学习应履行报批手续,报告内容应包括培训考察的目的、内容、线路、参加人员以及活动经费来源等。严禁在培训考察学习途中绕道风景区、旅游区,严禁擅自延长培训考察学习时间、改变线路或中途滞留等。 三是 从严核定培训考察费用开支。加强对省外培训考察经费的监管和审计,对省外考察人员报销的开支逐项进行审查,相关的费用支出必须控制在培训考察期间内必经线路和所在地发生的差旅费。超标准、超时间、超范围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四是 从严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加强监督力度,对不按规定报批、未批先行、弄虚作假、擅自改变报批内容、线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省戒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