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做法

29.06.2015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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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至27日,教育部在江苏泰州召开全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会议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和做法,研讨新形势下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和举措。会议要求要加强省级统筹,优化政策措施,整体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经费保障水平。还没有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地区,要以更强的改革决心、更大的工作力度、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规划实现均衡发展。已经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地区,要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巩固成果,努力构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义务教育内涵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促进学校品质提升和教育质量提升。

我省在会议上介绍了强化省级统筹,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做法和经验。多年来,我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强化省级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监督检查,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义务教育更加公平。

统筹制定政策规划,做好顶层设计。 坚持“政府主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区域推进”原则,明确各级政府职责。按照 “办学条件标准化、资源配置均等化、办学行为规范化、教育教学优质化”推进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城乡学校班额无超标、同城区公办学校无择校、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无差距、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无障碍”的目标。

统筹优化资源配置,缩小学校办学差距。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同步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覆盖率由2010年实施前的不足10%提高到2014年的78%。优化师资配置,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校长每届任期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应予交流,刚性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2014年,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33872人,校长交流3144人。加快信息化建设,中小学宽带接入率超过90%,校园网和“班班通”建成率82%,两平台已上线运行,为农村教学点开设在线课堂,教学点实现数字资源全覆盖。

控制义务教育择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省政府制定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从政府层面对治理择校乱招生等提出了要求。规范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实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六公开”。教育厅每年综合各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在全省媒体上公布,让社会各方面了解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强化“过程性督导”和“约谈问责”两项制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实行“三个纳入”:纳入到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之中,督促各市政府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组织领导;纳入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之中,推动履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纳入到教育强县的评估认定之中,促进县级政府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工作。

在这次会议上,我省亳州市加强农村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入选全国优秀案例,全国共入选优秀案例20个,教育部将以适当方式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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