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命名表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安徽日报]

18.03.2015  17:16

本报讯(记者 李晓群)记者3月10日从省依法治省办获悉,省司法厅和省民政厅近日联合下发文件,命名表彰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席井村等100个行政村为第六批“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次表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方式,经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本次受表彰的行政村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民主管理扎实有序,村务公开满意率高,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

稿件来源:2015年3月18日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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