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积极参与毒品集中整治

19.09.2014  12:14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协同力度,省司法厅近期组织全系统力量,积极参与毒品集中整治,突出抓好涉毒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管理教育转化工作,不断健全毒品预防教育机制和管控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涉毒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省司法厅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委领导关于禁毒工作的批示要求,省司法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司法行政系统参与毒品集中整治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立足自身职能,积极配合整体打击,重点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毒品案件线索狱(所)内排查、涉毒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推进依法治理、开展禁毒戒毒法制宣传,营造禁毒法治氛围等方面着力,积极构建打击毒品犯罪合围之势。并成立省司法厅参与毒品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依法治省办常务副主任张国安任组长,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以及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同时,为高效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又成立了重点县毒品问题集中整治前方工作组,由戒毒局负责人任组长,蹲点指导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多次对参与毒品集中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全力以赴提高惩治成效,综合施策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督促推进,落实资金政策支持,以集中整治为着力点,充分体现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张国安副厅长深入毒品整治重点县的乡镇实地调研了解司法行政系统参与集中整治工作,现场解决相关问题。

省监狱管理局专门制定行动方案,在全系统集中开展百日专项摸排行动,对全省监狱在押服刑涉毒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摸排,最大限度发挥监管场所深挖犯罪线索的重要作用,提高对毒品犯罪的发现能力;采取收看禁毒戒毒专题片、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等方式促使涉毒罪犯从思想根源上做到认罪悔罪,并组织专职心理咨询师对涉毒罪犯开展分析评估和心理疏导,消除不良心理、化解抵触情绪,树立新生信心。

省戒毒管理局也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在全系统戒毒人员中开展“查违纪、交余罪、揭团伙、整秩序”专项活动,同时,加强现有场所建设,对于公安机关作出决定实施强制隔离戒毒的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并选派业务素质过硬民警,参与毒品问题集中整治前方工作组,指导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等业务工作。

 

(厅法制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