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部署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工作

02.03.2018  12:11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商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价法〔2018〕2号),省厅结合工作要求和实际,认真谋划,全面部署全系统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

2月24日,省厅印发了《安徽省司法厅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皖司通〔2018〕12号),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措施中含有地方性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进行清理。在《实施方案》中,省厅确立了“谁制定,谁清理”的清理主体责任,明确了重点清理范围,便于清理内容的掌握。为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方案》将清理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整个清理工作分为梳理审核、审定公开、总结汇报和督促检查四个阶段协调推进。为保障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部门加强工作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公开透明推进清理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并注重清理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厅法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