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举行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协商会

08.03.2017  21:02

 

 

3月6日下午,省厅与省政府法制办在厅机关十六楼会议室召开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协商会。厅领导沙奇志,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陈一胜和厅法制处、厅司法鉴定管理处、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厅法制处、厅司法鉴定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省厅前期的立法工作情况,并就《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背景、主要内容、拟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说明。省政府法制办对省厅前期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有关立法事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就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工作步骤进行了商讨,倒排了工作时间节点,确保草案如期提交省人大审议。

沙奇志副厅长作总结发言。沙奇志指出,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是中央在司法鉴定管理领域的改革方向。在我省的立法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特别对于统一管理体制、设置管理权限、评定资格等级、实施考核奖惩、优化执业环境等内容要予以关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沙奇志强调,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工作是2017年度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省厅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与省政府法制办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立法工作有序推进。

(厅法制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