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01.10.2018  09:00
      9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谢广祥、刘明波、李明、沈强、李平,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修订通过了《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审查批准了《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沈素琍在讲话中强调,要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一系列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及各专题会议的部署特别是栗战书委员长讲话精神,按照省委要求,注重落细,力求实效。她指出,要深刻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持续、深入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掌握精髓要义、明确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多措并举推深做实学习研究宣传贯彻工作,自觉用以指导和推进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要深化拓展地方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在弘扬宪法精神上履职尽责、在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上谋深作细、在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上从严务实,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要深入践行为民履职的根本宗旨,广泛深入听取民意,依法保障改善民生,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在新时代人大工作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省政府副省长何树山、省高院院长董开军、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省监察委员会委员汤春和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市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部分负责同志。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