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开幕 李锦斌主持会议

27.09.2018  19:50
      9月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省人大会议中心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锦斌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广祥、刘明波、李明、沈强、李平,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万方作的关于《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郭再忠作的关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草案)》《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受省政府委托,省民政厅厅长于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牛弩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赵馨群分别作了说明。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曹林生、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宏鸣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斌作了说明。       《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宿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淮南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黄山市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条例》已分别经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提请本次会议审查批准。亳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永红、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文庆、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东辉、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凤剑峰、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峰、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瑞中、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仁麟分别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       省政府副省长何树山,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樊勇,省法院副院长周榕,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芳德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各市、省直管县及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部分负责同志。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听取了关于我国环境立法的现状问题及展望专题讲座。 信息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