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21.04.2015  16:57

 

日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省司法厅和省总工会联合制定《安徽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示范引领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共五章二十七条,就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的标准和条件、评选表彰程序以及对荣获表彰者动态管理和考评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的分管领导组成安徽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决定评选活动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协调处理评选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全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每次评选优秀律师不超过30名。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律师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每次评选不超过10名。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厅律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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