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皮球”监管难实施 “住改商”管理究竟谁负责

05.02.2015  09:06

  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在许多社区普遍存在。如何加强“住改商”管理,保障居民、经营者都享有合法权益,行政管理部门和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还需进一步探索。

  住宅“变”公司众多邻居不乐意

  “住宅小区本是安静和谐的居家之所,但自从一些公司搬进来后,许多外来人员进进出出,闹哄哄的,让人担心安全。 ”家住合肥市百盛苑小区的汪奶奶说,他们小区最多时进驻近百家公司,经过物业清理,现在还剩不少。这些公司工作人员、顾客不仅占用电梯、保洁等小区公共资源,还常常不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给居民生活带来许多困扰。

  百盛苑小区17栋楼紧临小区大门和肥西路,“住改商”比较集中。该楼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抱怨,这些公司没有小区门禁卡,常常利用地下停车库进出口作为进出小区的通道,严重影响居民驾车进出车库。有次,他开车出去,刚驶出车位拐弯,突然冒出来几个孩子,虽然紧急刹住车,还是吓出一身汗。细问之下,才知道这些孩子在楼上一家辅导学校上课,学校让他们从地下车库入口进小区。

  记者走访省城部分小区发现,“住改商”现象非常普遍,小区住宅“变身”公司办公室、美容会所、家庭旅馆、商店超市,有的甚至变成饭店。 “我家楼上是家汗蒸馆,住在楼下,每天提心吊胆。 ”家住合肥市望江路某小区的杨晶告诉记者,楼上住户擅自将住宅改装成汗蒸馆,使用大功率电器,给整栋楼造成用电安全隐患,“上楼去汗蒸的人越多,我们邻居越害怕”。

  在合肥市合作化北路一小区临街居民楼背面,记者看到单元门入口处有不少污水,楼道里有股难闻气味,二楼、三楼部分窗户玻璃上还覆有油污。 “都是一楼饭店造成的,晚上噪音大,太吵了。 ”该小区居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居民曾打电话到物业、社区、房管局等部门投诉,一直不了了之。

  出租不违法以禁代管行不通

  “我们是一家网络公司,三五个人、几台电脑,平日也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会对左邻右舍生活造成什么不良影响。”百盛苑17栋楼一家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在这里办公已经几年,近期也没有搬出去的打算。他说,相对于附近的写字楼,小区的租金便宜很多,160多平方米套房,月租金只要2000多元钱。

  “许多小微企业都愿意租小区住宅房作办公地点,环境好、成本低;许多业主也乐意把房子出租作为经营性用房。 ”合肥吉大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面积大的房屋,特别是复式楼出租作为经营性用房的很多。业主不仅能得到较高租金,还不用装修,不用提供家庭生活设备,而且出租作为经营性用房的,租期较长。

  百盛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原有许多公司,已经清理一部分,下一步还将继续清理。得知有想在小区租房的公司,物业也尽力劝阻。

  记者采访发现,对物业一律禁止“住改商”的做法,部分居民并不赞同。他们表示,只要不损害邻居利益,自己有权将自家房子作为经营性用房,或出租给公司。安徽庐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承斌告诉记者,按《物权法》有关规定,业主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并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

  “对于‘住改商’,禁或放,物业公司两面为难,希望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能出面给个说法。 ”合肥市望江路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陈女士告诉记者,目前,物业公司只有在接到居民对某个公司的投诉时,才会上门提醒投诉对象,平时基本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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