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规则要“升级” 担保公司难“跑路”

30.01.2015  12:18

   提高门槛

  症结:注册门槛较低,一些担保公司利用法律漏洞,虚报注册资本。

  支招:相关部门要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扼杀一批违规公司。

  “经营出现问题就跑路,受害的是广大投资人。还有一个潜在的问题是,(可能)带来一些涉黑事件。(一些)担保公司的不规范,已经带来了一系列社会危害。”省政协委员郑安慧今年重点关注的就是民间理财咨询类公司的监管问题。

  郑安慧认为,造成目前担保公司乱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注册门槛较低,一些担保公司利用法律漏洞,虚报注册资本。开业后,以各种“高利率项目”招揽客户,吸收到一定量的资金后就卷款潜逃。有的则违规开展P2P业务,将非法行为伪装成合法行为,之后将资金投到民间高利贷等活动中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人就会血本无归。

  “首先是加大宣传,加强公众对民间理财咨询类公司的辨识度,还有风险意识。”郑安慧认为,这其中尤其要加强对老年群体的防骗教育。因为一些老人投的钱可能是他们的养老钱,一旦被骗,会造成他们的生活难以维持。

  不过,治本之策还是要严格规范理财咨询类公司的准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防范风险。首先在登记环节,相关部门要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扼杀一批违规公司;对于已经成立的公司,不能仅仅登记备案了事,公司名称是否经过核准,是否超范围从事投资理财业务等,这些都可以依托企业登记平台信息数据,结合日常市场巡查,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看看钱怎么来的、去了哪里、是否有资金异常等。

   加强监管

  症结:当前民间融资存在多头监管和监管缺位的问题,职责不是很明晰。

  支招: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加强沟通,联合执法。对担保公司实行动态监管。

  光提高准入门槛还远远不够,对“进门”后的企业加强监管,才是重中之重。对于目前“跑路”时有发生的现象,省政协委员张家宁认为,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是,监管出现缺位。当务之急是,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及时补位,同时通过法律制度来健全监管体系,使民间金融市场步入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张家宁认为,当前民间融资存在多头监管和监管缺位的问题,职责不是很明晰。例如金融部门的职责是对所辖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而投资公司往往并不在金融机构名录之内。因此,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应加强沟通,联合执法。同时,对投资、担保公司的运营过程,也应实行动态监管。

  “最主要还是要防患于未然。”省政协委员管永星则建议,工商部门应对企业虚假出资、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地址等情况,负有依法监管的责任。在登记注册时,工商部门必须严格明确经营范围,并告知超范围经营的法律责任与后果,震慑于前。对于在各社区以及广场等人群聚集地,非正规金融企业向不特定人群发放传单小礼品,承诺高息诱引百姓投资的行为,鼓励居民向公安部门举报。只要是非正规金融企业,无论其承诺是否可以兑现,都应视为超范围经营,予以法律惩罚。同时,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一旦发现企业超范围经营,记入企业诚信记录,并记入企业法人的诚信记录,提高企业与个人的失信成本。

   做好扶持

  症结:一些小微企业存在融资难题,转向高利息融资、先还再贷,存在风险。

  支招:扶持小微企业,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续贷政策。

  民间理财咨询类公司大量出现,除去少数以“骗款”为目的的公司外,很多公司的存在,是因为小微企业对资金的需要。如果这些小微企业能一直良性循环,很多贷款可以成为良性的,中间的理财公司也减少了资金断裂的可能性。省人大代表杨红胜建议,应关注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解决他们的资金难题,扶持企业发展。这样既可以让企业良性发展,不至于找理财公司借高额贷款,带来资不抵债的风险;同时理财公司少了高利息的“肥肉”,也有助于行业规范。

  “现在大量小企业通过‘倒贷’方式借新还旧,企业为了满足资金周转需要,转向高利息融资、先还再贷,保持资金链不断裂。”杨红胜说,一般“倒贷”一次至少增加企业贷款总额2%至3%的成本,同时稍有不慎,资金链就有断裂风险。安徽省有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而实际情况却是企业续贷难。对此,杨红胜建议,加大督查力度,由省金融办、省银监局牵头全面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必要时启动问责机制,定期通报各商业银行续贷情况,将续贷执行情况列入金融机构行风政风评议重要内容。同时,丰富银行的贷款品种,合理采取分期还款等灵活的还款方式,提高小微企业使用贷款资金的便利程度,避免企业出现呆坏账,降低企业破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