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监狱四个强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05.11.2015  17:28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监狱各级党组织对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建立监狱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每月至少深入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1次;对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党建责任。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厅局文件精神,及时制定监狱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突出党内选举、评先评优、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党员关心问题;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三是强化工作落实,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按照便于党组织发挥作用、党员参加活动的要求,成立和调整党支部;推进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积极开展党建创新项目,在今年厅直系统“践行三严三实——最佳组织生活实例”评选中获一等奖和组织奖;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双严”等专项教育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加强党务工作者培养教育和交流,加快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坚持以点带面,继续开展争创“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共产党员示范岗”活动;积极开展共建活动,组织监狱民警走进共建单位——马鞍山市向山镇石山社区,开展义务劳动,为社区青少年讲法,为社区老人送去关爱。四是强化检查考核,每年分别于年中和年末,采取自查、互查和集中查相结合方式,对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将各党支部和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对基层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排队列序,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予以专项表彰奖励,对履责不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追究责任。

(马鞍山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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