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对皖苏冶山地区接边联调工作作出批示

05.06.2018  16:52

   

日前,姜明厅长在新华社智库专报第21期皖苏冶山地区接边联调经验材料上批示: 冶山联调”是弘扬“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维护接边地区社会稳定的有效工作机制。请厅基层处加强指导,积极推广,完善接边地区联调工作规范,发挥好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1986年7月,天长市司法局和南京市六合区司法局在全国率先开展接边联调工作,成立“皖苏冶山地区联合调解委员会”。三十多年来,皖苏冶山地区联合调解工作坚持“调访结合、预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完善纠纷分析预警机制,定期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调处,及时将各类纠纷苗头消灭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皖苏冶山地区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厅基层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