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2015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1.03.2015  21:52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5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业经2015年3月27日省粮食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粮食局党组

2015年3月3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直纪工委,各市粮食局。

 

 

2015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防控廉政风险,依法规范权力,实行责任分解,促进任务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从严依规治党,加强纪律建设

1.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组织观念,把严明党纪作为治本之策,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地位。

2.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自觉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自己,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

3.狠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贯彻执行,决不容忍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4.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继续深入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四个服从”,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行为,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保证党内监督的权威。

6.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其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7.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凡属于党组集体领导和决策的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党内有关法规办事,严格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8.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管理、作好表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9.各机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严格按照主体责任要求,认真履行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真正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10.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深化“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11.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导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予以责任追究。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坚持“一案双查”。

(三)深化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

12.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规定精神和省局十八条要求,牢牢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持看住一个个节点、一个个具体问题,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13.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4.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

15.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16.坚持解决问题与制度设计、注重治标与强化治本、健全制度与群众期盼“三个相结合”,加强建章立制,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形成深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四)开展重点督查,严格执纪问责

17.加强对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推进依法治粮、“粮安工程”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

18.加强对局直机关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等实施廉政监督,确保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19.结合夏秋粮收购、清仓查库、危仓老库改造等专项工作,继续开展粮食收购工作“四坚持四确保”准则执行情况专项治理,对坑害农民利益、向售粮农民“打白条”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严厉惩处。

20.开展对全省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执纪监督,重点查处“转圈粮”、“出库难”、“顶包油”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

21.强化对“粮安工程”建设项目、军粮专项资金、农户科学储粮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工作程序及监督制度,有效堵塞腐败漏洞。

22.严格执行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监督检查办法,切实抓好全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程序运行规范、项目廉洁高效,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23.加强对省级粮食产业化财政贴息和补助专项资金等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实行标本兼治,构建惩防体系

24.坚持惩防体系方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25.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并组织到省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26.推行党组书记、纪检组长与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或集体廉政约谈,不断增强廉洁从政、从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7.注重廉政文化建设,继续以“四进”为标准组织开展全省粮食行业廉政文化建设标兵单位评比表彰和第五批全省粮食行业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评审活动,积极营造廉政氛围。

28.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书面说明和检查等措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29.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继续重点查办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要从严查处。

30.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的反面教材,以身边案例为教训,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六)防控廉政风险,依法规范权力

31.适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形势,把握深入改革的新常态,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32.督促抓好省局党组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的落实,结合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不断建立完善新的制度规定,形成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真正实现风险防控动态管理要求。

33.从严加强对局属机关涉及人、财、物、工程管理方面重要职权项目的监管,筑牢“不想腐、不敢腐”的法纪防线,扎紧“不能腐、不易腐”的制度笼子。

三、保障措施

(一)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纪依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中央提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新要求,把严格依纪依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贯彻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要在坚持和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刚性运行等方面下功夫、使长劲、促成效。要重视加强对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各级依纪依法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力求工作更加严谨、规范、有序。

(二)强化“两个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决策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负监督责任,以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从严监督执纪,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构职责。 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履行监督责任,敢于责任担当,严格监督执纪,铁面秉公问责。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对“四风”坚决斗争,对惩腐毫不手软,既严格要求自己,又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主业。

 

附件:《2015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解表

 

 

 

 

 

 

《2015年安徽省粮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主要任务分解表

 

项目序号

项目

分类

主要内容

主要

责任

协办

单位

1

从严依规治党

加强纪律建设

1.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组织观念。

纪检组

机关党委、人事处

2.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做到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自觉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自己。

纪检组、机关党委

办公室、人事处

3.狠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贯彻执行,决不容忍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纪检组

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4.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增强组织纪律性,继续深入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四个服从”。

纪检组、机关党委

办公室、人事处

5.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

6.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其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

机关党委、人事处

办公室、监察室

7.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

局党组

纪检组、机关党委

 

2

 

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

8.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

局党组

纪检组、监察室

9.各机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严格按照主体责任要求,认真履行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

纪检组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10.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纪检组、监察室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11.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局党组、纪检组

机关党委、人事处

3

深化作风建设

持续纠正“四风

12.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三十条规定精神和省局十八条要求,牢牢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室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13.加强对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办公室、财务处、监察室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14.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

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15.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规定精神的违纪违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

纪检监察室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16.坚持解决问题与制度设计、注重治标与强化治本、健全制度与群众期盼“三个相结合”,加强建章立制。

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处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4

 

 

 

 

 

 

 

 

 

 

 

 

 

 

 

 

 

 

 

 

 

 

开展重点督查严格执纪问责

17.加强对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推进依法治粮、“粮安工程”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

监察室、办公室、财务处、调控处、仓储处、监督检查处、政策法规处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18.加强对局直机关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各类评比表彰活动等实施廉政监督。

监察室、人事处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19.结合夏秋粮收购、清仓查库、危仓老库改造等专项工作,继续开展粮食收购工作“四坚持四确保”准则执行情况专项治理。

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处、调控处

财务处、仓储处、政策法规处、军粮供应办公室、省粮油质检站

20.开展对全省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执纪监督,重点查处“转圈粮”、“出库难”、“顶包油”等违规违纪问题。

监督检查处、调控处、仓储处

监察室、财务处、政策法规处、军粮供应办公室、省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管委会、省粮油质检站

21.强化对“粮安工程”建设项目、军粮专项资金、农户科学储粮项目的监督管理。

仓储处、财务处、军粮供应办公室

监察室、省粮油质检站

22.严格执行省“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监督检查办法,切实抓好全省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室、仓储处、财务处、监督检查处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23.加强对省级粮食产业化财政贴息和补助专项资金等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监察室、行业管理处、财务处

 

 

 

 

 

 

 

5

 

 

 

 

 

 

 

 

 

 

 

 

实行标本兼治构建惩防体系

24.坚持惩防体系方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局党组、纪检组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25.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

纪检组、机关党委、人事处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26.推行党组书记、纪检组长与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或集体廉政约谈。

局党组、纪检组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27.注重廉政文化建设,继续以“四进”为标准组织开展全省粮食行业廉政文化建设标兵单位评比表彰和第五批全省粮食行业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评审活动。

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28.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人事处、监督检查处

29.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纪律审查重点。

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30.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好“”的反面教材,以身边案例为教训,充分发挥惩治腐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6

防控廉政风险依法规范权力

31.适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新形势,把握深入改革的新常态,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

政策法规处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32.督促抓好省局党组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的落实。

纪检监察室、政策法规处、办公室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33.从严加强对局属机关涉及人、财、物、工程管理方面重要职权项目的监管。

纪检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

机关处室及局属单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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