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行医数次被罚仍不悔改 涉嫌犯罪被究刑责

23.03.2016  17:14
摘要 36岁的合肥男子陈某只有中专文化程度,早在2012年7月,陈某就因非法为孕妇进行性别选择终止妊娠手术,被蜀山法院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在受到刑事处罚后不久,陈某很快就重操旧业。

  没有执业许可证,甚至连医师资格都没有,合肥男子陈某竟然堂而皇之开设“黑诊所”,数次被卫生部门查处并责令改正后,陈某依然无动于衷。记者昨日从庐阳法院获悉,陈某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该案近期将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36岁的合肥男子陈某只有中专文化程度,早在2012年7月,陈某就因非法为孕妇进行性别选择终止妊娠手术,被蜀山法院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管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在受到刑事处罚后不久,陈某很快就重操旧业。

  同年10月底,合肥市庐阳区卫生部门检查中发现,陈某无《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却在庐阳区大杨镇龙王社居委开设诊所,进行非法诊疗活动。针对陈某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决定对其进行罚款3000元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3年8月,庐阳区卫生局再次发现陈某无证开设诊所进行非法诊疗活动,并再次对其作出处罚。

  这一次,陈某对卫生部门的处罚直接选择置之不理,在检查过后继续经营他的“黑诊所”。2015年12月,庐阳区卫生局与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联合检查时发现,陈某仍在大杨镇龙王社居委无证开设诊所,进行非法诊疗活动,于是,执法人员将陈某带回调查,随后陈某被移交至警方调查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被两次处罚后,再次非法行医,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近期将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 合肥晚报     作者: 鲁岩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