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与人交往 骗得十余万元

12.08.2015  03:29

  合肥男子殷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与人交往,骗取他人钱财十多万元。

  去年9月,殷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某。为骗取周某钱财,殷某化名“王浩然”,谎称自己在银行工作,并伪造了银行的工作证件,后两人开始交往。 2014年10月前后,殷某以和朋友合伙开设茶楼,需要资金为由,多次以借款名义骗取周某钱款。周某信以为真,先后通过交付现金及信用卡等方式,给付殷某人民币共计115800元。殷某将上述款项全部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债。 2015年1月,为躲避周某索要借款,殷某向周某更换手机号码,断绝与周某的联系。

  2015年3月3日,殷某在包河区某小区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案发后,殷某退赔了被害人周某经济损失,取得周某谅解。日前,庐阳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