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钢丝绳断掉一股 物业仍开电梯载客

07.03.2016  11:44

  电梯钢丝绳一股断股,物业仍恢复电梯运行被罚6万元;商城手扶电梯“超期服役”……昨日,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去年,电梯问题一度成为刺痛市民的敏感神经,这些维权案例除了涉及食品、药品等领域外,有两案例分别是对民用、商用电梯的关注。

  去年7月30日,瑶海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胜利路与凤阳路交汇某商城检查四部手扶电梯。其中三部电梯上面贴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注明下次检验日期为2013年6月。随后,商城提供了4份标注下次检验日期为2015年6月的“电梯使用标志”,但未贴在电梯的醒目位置。本案中,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未依法设置定期检验标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建议对当事人罚款160000元。

  去年10月15日,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长江东大街某小区电梯进行检查时发现,小区10号楼消防梯维护存在异样。经调查,电梯维保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对该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导致该电梯在维保中存在超期未维保;另外,小区物业也未能按相关规定对消防梯进行安全管理。在电梯曳引钢丝绳一股断股并未进行维修的情况下,恢复电梯载客运行,至执法人员次日检查时仍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维保单位被罚款30000元,物业公司被罚款60000元。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作者: 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