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骗子唱“双簧” 用秘鲁币冒充加拿大元实施诈骗

21.10.2014  04:40

  四名不法分子利用外币不被人熟识的特点,“唱双簧”骗取我省三名被害人12余万元人民币。日前,三人被南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刑。

  胡某甲,男,1967年11月出生,是一名个体经营户。胡某乙,女,1968年1月出生,无固定职业。两人脾性相投,慢慢成了朋友。后来,两人又和范某某(女)结识了。聚到一起后的三人谋划出了一起骗局,即利用外币不被人熟识的特点,唱双簧诈骗他人。

  三人辗转找到一批秘鲁币后,决定到安徽等地用秘鲁币冒充加拿大元行骗。为诈骗顺利,他们还特意自编自导了一个故事,即胡某乙的丈夫有外遇后,她从家中偷出外币,并以兑换率高于银行兑换率为诱饵诱骗被害人上钩,其间,胡某甲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范某某(另案处理)冒充外币收购人员。

  后来,为行骗方便,胡某乙邀集到在南昌市开出租车的胡某丙,由后者驾车负责接送胡某甲、胡某乙及范某某。因为整天混在一起,胡某丙很快便知道胡某乙等三人的意图。此后,为分得一杯羹,胡某丙不仅没有迷途知返,反而上了胡某甲等人的“贼船”。

  2013年3月下旬的一天,胡某丙驾车将胡某甲、胡某乙及范某某带至安徽省南陵县、青阳县及铜陵县等地实施诈骗。

  四人行骗的大致过程是,由胡某乙冒充与丈夫感情不和、从家中拿出数万元外币,从而骗取被害人同情;然后由胡某甲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进一步骗取被害人信任;之后胡某甲将被害人带至事先商量好的地点与范某某见面,二人相互配合,以高于银行兑换率为诱饵,由胡某乙以秘鲁币冒充加元,骗取被害人现金后,找借口将被害人支走,再由胡某丙驾车将三人接走逃离。三被告人及范某某以此为手段骗得被害人吴某、程某、郑某人民币120500元。

  吴某等被害人发现被骗后报警。2013年4月12日,胡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9月22日,胡某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11月11日,被告人胡某乙主动投案。三被告人归案后,先后退出全部赃款,公安机关已全部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甲、胡某乙、胡某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兑换外币为手段诈骗他人钱财,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依法判处三人五年至三年不等的缓刑并处相应罚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