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琅琊区“四项抓手”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

28.07.2016  15:38

 

一是 夯实为民调解基础,抓组织网络健全。纵向上进一步完成了辖区街道(中心)、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目前该区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7个,其中居(村)调委会52个,街道调委会8个,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425人。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队伍组织健全,遍布各村各社区,确保及时开展人民调解的需要;横向上行业性调解组织共有包括劳动关系、征地拆迁、医患纠纷、教育系统等共7个专业性的调解组织,形成了纵横交错的人民调解网络。并选派法律工作者、热心志愿者、退休党员教师等加入基层调解组织,“专兼结合”增强基层调解力量。 二是 顺应为民调解需求,抓制度标准强化。实现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化,建立人民调解研判预警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司法所每年至少组织2次辖区调解员培训工作,建立矛盾纠纷诉调联动制度,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三是 倾注为民调解真情,抓调解工作实效。立足传统矛盾纠纷化解,着力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主动介入群众纠纷,坚持情、理、法并重,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实际效果。2016年截至6月份,该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高质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411件,涉及当事人数854人,其中包括婚姻家庭纠纷78件,邻里纠纷131件,合同纠纷46件,损害赔偿纠纷41件,物业纠纷16件,劳动纠纷8件,其他各类纠纷91件,涉及金额353.92万元。   四是 加强为民调解保障,抓经费补贴落实。为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琅琊区司法局出台了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人民调解员调结案件补贴用“以案定补”新举措运行,按照调解员调成案件数量、难易程度发放案件补贴,有效调动了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人民调解卷宗质量。根据工作实际,今年进一步调整了补贴标准,将案件补助由50元/件提升至200元/件,调动和稳固了村级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保障了调解工作正常开展。

                                        (滁州市琅琊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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