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迅速落实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安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10.08.2017  05:22

 

8月8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全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传达贯彻8月3日省政府召开的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安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毕普民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孔晓宏、市政府秘书长汪义生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全省专题会议精神和市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监察局关于全市中央环保督察问责情况通报,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认为,中央开展环保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对我省提出了4大类15个方面问题以及4条意见建议,其中涉及黄山市的有“16+1”,即16个共性问题+1个重点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四个意识”,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思想上主动对标,行动上紧跟紧随,执行上坚定坚决,按照“全面认账、全面整改、全面尽责”的政治承诺,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把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指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黄山市86件(其中2件为附加件)信访件,还有18件尚未整改到位;省环保督察组交办市344件信访件,还有66件没有完成整改,任务还很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心存侥幸、等待观望,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抓紧研究和完善整改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细之又细,实之又实。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以“钉钉子”的精神和“不贰过”的态度,持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不断增强群众环境质量获得感。

会议要求,要紧紧抓住反馈的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久拖未决的难点问题,明确任务书、建立清单制、订下军令状,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行动上聚焦重点,对照“16+1”问题清单,对“16”个共性问题,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逐项逐条对照检查,有类似问题存在的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对“1”个重点问题,即太平湖沿湖开发损害生态环境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整改工作要求,要成立专门整改工作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方案,并积极做好对上协调沟通,通过市区联动、协力合作,推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不是可松可紧的软约束,而是必须坚决落实的硬任务。市里将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下设综合、督导、问责和信息公开四个小组,统筹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以及其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继续实行“市级领导包保、区县政府属地管理、市直部门共同参与”的市区县联动、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责任制,并将整改工作成效纳入所在区县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市里从8月份开始,按月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督查,对督查中发现久拖未改、整改进度缓慢、以及谎报瞒报或出现问题反弹的地方和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凝聚整改工作合力,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