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无小事】安徽调查洪泽湖鱼蟹死亡事件

07.09.2018  03:28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洪泽湖鱼蟹死亡事件发生后,安徽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安徽省环保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江苏省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处理。9月6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初步分析此次事件是“摩羯”“温比亚”台风影响下,皖苏豫区域出现超百年一遇特大暴雨自然洪灾导致。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暴雨区域发生大面积严重内涝积水现象,地表、农田、沟渠内生活垃圾及部分秸秆浸泡产生的面源污染等集聚,经洪水冲刷,随支流汇入湖体,导致洪泽湖水体溶解氧过低。其次,由于强降雨后各河道水位快速上涨,超过历史上最高水位,因防洪需要提闸泄洪,洪水冲刷河道中含耗氧有机腐殖质的淤泥,加剧了水体溶解氧下降。

  8月25日起,受强降雨影响,上游污水汇入洪泽湖,事发区域水质恶化,出现大量鱼蟹死亡现象。事件发生发生后,安徽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对涉及的宿州、淮北等市进行全面调查和污染源排查,对入境和出境断面进行取样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会同江苏省开展联合监测和摸排调查。宿州市组织召开新濉河水质研判分析会议,市水利部门实施涵闸调控,逐步减少泄洪量。

  洪泽湖事发区域汇水主要来自新濉河和新汴河。新濉河源自我省宿州市,全长138公里,其中宿州市境内长度120公里,主要支流奎河和运料河源自江苏省徐州市。新汴河源自宿州市,全长127公里,其中宿州市境内长度108公里,上游有淮北市沱河和萧濉新河来水。

  经排查,新濉河流域宿州市境内工业污染源只有埇桥经济开发区,园区建有完善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埇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无超标现象,无工业污染源违法排放废水行为。新汴河宿州市境内没有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以及城市生活污水排入。

  国家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8月1至12日(汛期前),新濉河、新汴河出境水质为Ⅲ类,奎河入境水质为Ⅴ类。新濉河自8月14日起,新汴河自8月19日起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溶解氧。奎河自8月14日起,水质为Ⅴ类至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溶解氧和总磷。

  自8月30日起,皖苏两省开展联合监测,监测频次为1日1次。联合监测结果显示:新濉河、新汴河出境水质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8月30日至9月4日,奎河入境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运料河入境水质为Ⅳ至Ⅴ类;新汴河境内及出境水质均为Ⅳ类;新濉河境内水质为Ⅳ—Ⅴ类,出境水质自9月1日起由Ⅴ类好转为Ⅳ类。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江苏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与江苏省会商情况,组织宿州市环保局与宿迁市环保局、徐州市环保局做好水质联合监测和沿河污染源排查;在前期相关市、县、区污染源初步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的工业污染源排查;密切关注水质状况,强化环保、水利、农业、住建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畜禽污染治理,完善乡镇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质,继续保持新濉河、新汴河出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省环保厅将会同水利、农业、住建部门指导宿州市加强与徐州市、淮北市、宿迁市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联防联控力度,加强污染治理、联合执法、联合监测,科学调控闸坝,避免造成对下游水产养殖的损失。(记者 彭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