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批复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22.12.2014  19:53

  2014年8月19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非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11.05万元。

  事故发生后,安徽煤矿安监局和安徽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对安徽省安委会上报的《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研究,国家煤矿安监局作出了批复。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非法越界开采,拒不执行停产指令,蓄意隐瞒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现场管理混乱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按照批复,共处理事故责任人4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人,行政处罚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没收东方煤矿非法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依法吊(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责成淮南市委、市政府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