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烧烤起纠纷捅死人判死缓 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今日开庭
27.08.2014 18:28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6名年轻男子下班后相聚吃烧烤,因嫌邻桌几人说话声音太大,发生争执并厮打,导致一死四伤。6被告人一审获刑死缓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8月26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该案经安徽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于8月27日公开审理。
说话大声引不满,两拨人互殴1死4伤
2012年11月8日晚,被告人詹某、郑某、马某等6人下班后在庐江县黄山路某烧烤店吃烧烤,邻桌的王某、项某等人因说话声音大,引起詹某的不满,詹某手持匕首威胁说话者王某小声点。
王某也不甘示弱,与詹某发生口角,后被拉开。王某、项某等人离开烧烤店后,觉得受到欺负欲回去打架。两拨人再次碰面,双方各携带啤酒瓶等凶器互殴。混乱中,詹某手持匕首朝被害人王某捅刺两刀,致王某当场死亡。被告人张某、郑某、马某等4人均在斗殴中受伤。
据介绍,6名被告人中多人系累犯,一人仍在潜逃。35岁的詹某曾“三进宫”,两次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一次因故意杀人罪获刑。2009年8月释放。
此外,被告人张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九年;被告人马某曾因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获刑有期徒刑七个月。
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
一审法庭上,公诉人认为,被告人詹某在聚众斗殴中持刀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马某等人持械参与聚众斗殴,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詹某、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判处第一被告人詹某死刑,缓刑两年;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不等。
8月26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该案宣判后,经安徽省高院复核审查,裁定发回重审。8月27日,该案将公开审理。(市场星报)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27.08.2014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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