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15年春季普高国家助学金发放完毕

06.04.2016  09:16

2016年春季学期,濉溪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已于4月5日前通过中国农业银行濉溪支行打入受资助学生的“高中学生资助卡”,发放资助资金399.2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92人。学生即日起可到濉溪县农行各营业网点领取国家助学金。

为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濉溪县学生资助中心和各普通高中高度重视,精确把握资助对象认定条件,规范资助对象的“三级评审、公示”程序,确保做到精准资助。

组织学习申请评审程序。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学习领悟吃透文件精神,切实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操作。

合理受助学生确定档次。按文件规定核实2016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为3995人,按照人均每学期1000元的标准,共下达资助金额399.25万元。学校按照家庭贫困程度确定了3000元/生/学年、2000元/生/学年、1000元/生/学年三个档次进行发放。

严格审定受助学生资格。先由学生填写《濉溪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纸质贫困证明原件及直系亲属低保证、残疾人证等贫困佐证材料,用于学校评审存档,并确定资助等级。然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在学校网站和学校进行公示。(特约通讯员:董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