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濉溪一90后小伙持瓦刀抢劫金店获刑

04.05.2015  16:54

  90后小伙周某,因手头紧张竟然抢劫金店,独身作案两天后被捕。近日,濉溪县法院依法审结此案,判处被告人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4年6月9日14时许,被告人周某驾驶黑色五羊本田125型摩托车到濉溪县新城,将摩托车藏匿于濉溪县四方商场东侧巷内,更换衣服,戴上黑色棒球帽、墨镜,携带瓦工刀一把,于15时24分到濉溪县淮海路上的一金店,手持瓦工刀冲进店内,用刀将店内北侧项链区的柜台玻璃砸碎,并威胁店员不得呼喊,抢走黄金项链11条(重246.21克),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抢黄金项链价值73370.58元。2014年6月11日,周某被濉溪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后,周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11条黄金项链被追回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方法抢劫他人财物,价值73370.5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淮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