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01.12.2014  14:20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南宋诗人朱熹这句脍炙人口的诗句蕴含了人们对水质清如许的美好期待。古今皆如此,为了让水环境重现清澈,今年起,滁州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划定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按照目标,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将控制在22.65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用水总量不超过23.22亿立方米。

  据了解,滁州市确立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分别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需建立完备的水资源规划体系,严格取用水总量控制,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水资源论证,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积极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主要包括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推进节水农业,推进城镇和工业节水。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要求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

  按照计划,到2015年、2020年、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应分别控制在22.65、22.54、23.22亿立方米以内。

  在用水效率控制上,到201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2。

  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上,到2015年列入考核的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6%以上,2020年达72%,2030年达标率达到95%以上。

  滁州市被国家和省列为考核的重要水功能区22个,按照省政府要求,22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各年度为2013年45%,2014年52%,2015年64%。根据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监测评价结果,滁州市水功能区达标率不稳定,白塔河、滁河、清流河、女山湖、黄栗树水库等均不达标。今年底,省政府将对这22个水功能区进行考核。

  为改善水环境,滁州市在列入国家和省级考核22个重要水功能区外,另外增加了73个市级考核水功能区,一共95个水功能区的改善水质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建立奖惩挂钩制度,对年末仍未完成达标任务的县市区,经市政府研究后,对其建设项目环评、新增取水项目实行限批。

  与此同时,滁州市积极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下达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任务,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落实纳污红线;合理规划,加大对重点水域的治理,先后对境内的滁河、清流河、池河等中小河流进行堤防加固和河道清淤,提高了滁州市境内河流的水质标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源的管理和保护;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监管。(滁州在线• 皖东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