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创新诉讼保全为企业“减负”

23.12.2015  04:54

  前不久,江苏龙海建工集团公司因滁州一家商贸城公司拖欠5000多万元工程款将其告上法庭。“我们最担心的是即便法院判决了也执行不了,所以就想申请保全。可是提供等额价值的担保,对于企业来说压力太大了。”龙海公司相关负责人开始时忧心忡忡。恰好滁州市中院出台了诉讼保全担保新规定,龙海公司选择由滁州市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从而去除了后顾之忧。

  近年来,涉及企业的民商事案件不断增多。部分案件由于无法及时保全,导致判决后无法执行到位,危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可是,一旦采取保全措施,申请方就要拿出同等价值的担保资金或资产,这对经济压力本来就大的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彻底解决诉讼担保难问题,从2014年起,滁州市中级法院创新方式,引入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参与诉讼保全担保,试水开展企业联保,拓宽保全担保途径,减轻企业诉讼负担,为企业发展蓄能护航。去年以来,该中院已引入4家融资担保公司参与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人只需提供相关资料并支付担保费用,便可由第三方承担财产保全担保业务。此外,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还可申请无偿担保。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只需向在册保险公司购买一份“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法院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及保单保函,进行财产保全。今年,由第三方提供诉讼保全担保的案件,滁州中院已经办理了近200件。

  天长市推出的企业“互助联保”政策,法院通过在企业设立“优化服务信息采集点”,征集企业司法需求,针对企业提出的申请保全时需提供资金担保、导致企业负担增加的情况,主动与市工商联会商,约定由企业申报、行业和银行等部门把关、法院核准,建立企业互助联保圈。圈内企业无需提供财物担保就可申请保全,风险由圈内企业共担。截至目前,天长法院已受理保全案件32件,追回货款1199.3万元,免除企业提供担保金额近500万元,为企业节省佣金支出近200万元。

  去年以来,滁州中院陆续出台了《关于开展融资担保公司参与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管理办法》和《关于金融机构提供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通知》,对诉讼保全担保工作进行规范,特别是对提供担保的融资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有明确条件限制。今年以来,滁州市两级法院共办理诉讼保全案件700余件,为保障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诚信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后】

  打官司,执行最难。对企业来说,赢了官司往往拿不到钱,而申请诉讼保全却要提供资金担保,负担着实不轻。滁州市采取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担保,企业联保等方式,减轻企业诉讼负担,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在经济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的情况下,对企业发展有“雪中送炭”之效。